申述书还进一步发表了案子概况。
2022年7月至9月,被告人方某在村庄邻近的田畈及山边,安放绷簧猎夹用于猎捕野生动物,期间共捕获3只野猪、1只猪獾。其间有1只活体野猪幼崽被被告人方某放在自家猪圈中圈养,其他2只野猪、1只猪獾均被被告人方某现场打身后带回家中。
此外,被告人方某还用锄头打死一只野猪,另活捉一头野猪幼崽,该野猪幼崽也被方某放在自家猪圈中圈养。除圈养的2只野猪幼崽被民警放生外,其他3只野猪、1只猪獾均被被告人方某宰杀,肉块存放于自家冰柜中,用于自己食用。